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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尊龙凯时厂内原材料短倒运输招标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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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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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尊龙凯时拟委托安徽海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对厂内原材料短倒项目运输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的概况
1.标的物:脱硫石膏、煤矸石、石灰石等原材料。
2.标段1运输起止:江门尊龙凯时码头-原材料堆棚。(无需过磅)
标段2运输起止:江门尊龙凯时码头-地磅-原材料堆棚。(需分别过空磅、重磅)
3.线路里程:标段1约0.5KM、标段2约1.5KM,具体运距以实测为准。
4.运输数量:约18万吨。(以上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5.车型要求:自卸货车
6.招标地点:海慧会议室
7.合同有效期:2023年11月4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公路运输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或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保险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核实。
2.投标单位所聘用运输人员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要求。必须保证车辆及人员已投保险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投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
3.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强大的运输保供能力,投标单位投入短倒运输业务车辆不得少于3辆,投标单位具有24小时持续短倒运输能力,对于招标方提出的短倒需求及时响应并在规定时间内派遣足够车辆到达厂内指定地点待命,且在以往运输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4.投标人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人重复(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填报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报价原则
1.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原则上合同期内中标基准价格固定不变。如遇突发事件导致运输路线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期间中标单位不得无故暂停运输,否则招标方有权扣除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公示、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9日8:00-2023年10月26日8:00。
2.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9日8:00-2023年10月26日8:00,由投标单位的授权人登录海慧公司平台承运商端//tms.ahhaihui.com/carrier/进行注册后,点击招采平台进行报名及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0月26日8:00至2023年10月31日8:00,由已报名并通过资质预审的投标人自行登录海慧招采平台进行招标文件下载,并进行投标,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传。招标文件300元/份,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通过转账的方式进行缴纳。务必先绑卡、后用绑定过的银行账户打款至钱包后,点击缴纳即可。(钱包缴纳流程详见平台端操作手册下载附件7)
招商银行账号:55390078492200017
账户名:招商银行第三方平台交易资金(安徽海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芜湖分行中山北路支行
4.发售地点:海慧招采平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道路勘查
道路勘察时间2023年11月3日10:00前,为准确了解运输道路等通行情况,由江门尊龙凯时公司组织拟投标单位分别开展实地勘查,形成《勘查确认记录》,并由各拟投标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在投标时上传系统。未提交《勘查确认记录》的运输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上传
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10:00,由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拟投入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传至海慧招采平台系统中,未按时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必须完成投标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由参与投标单位通过钱包转账的方式进行缴纳。不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钱包缴纳保证金方式:务必先绑卡、后用绑定过的银行账户进行充值。
招商银行账号:55390078492200017;
账户名:招商银行第三方平台交易资金(安徽海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芜湖分行中山北路支行。
七、开标
线上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八、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海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方联系人:郭先生(18155359393)、闵先生(13855360256)
委 托 人:江门尊龙凯时水泥有限公司
委托方联系人:钟女士17728885108    郑先生13929002740
公司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尊龙凯时大酒店商旅楼6楼
九、其他
1.本次运输中标单位与安徽海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通过海慧平台操作运输业务,招标人在支付运费时将收取服务费(一般纳税人收取1%、小规模纳税人收取5.886%),从运费中扣除。
2.本次招标运输费用为发运工厂交货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组织适应各种环境下的运输车型,并根据工程实际需求,无条件安排组织适应实际通行能力的运输车辆。运费结算按照中标价格执行,在合同履行期间,运输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提高运输费用标准。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交通运输部2016年9月21日下发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实际执行情况,谨慎合理报价。
十、任何投标渠道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有异议的,请致电区域供应专业组投诉。联系人:黄林垚,联系方式:18956380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