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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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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标的:
承担招标人生产现场1#、4#水泥库内积料进行清理,以上水泥库以单个库包干价为基础;清料要求将库内的积料全部清理干净,并将积料清理出库至地面;进库施工起30天内完成协议约定的清库任务,清库前要提交本公司安全监控方案。
2.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经营范围要求,可开具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
(2)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3)具有劳务保供的经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较强的劳务作业能力,设现场负责人,有通信联络措施,随时接受甲方安排的任务。
(4)投标单位提供施工人员名单、体检报告、保险、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三年无安全事故证明。
4.本次招标劳务费用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劳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申请提高劳务费用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4日8:00时至2023年12月21日下午15: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劳务经营许可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2023年12月21日15:00前将标书款(100元)电汇至指定账号至招标人财务处,(具体银行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广东清远广英水泥有限公司
账 号:2018 0215 1920 0013 091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新支行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发售地点:广东清远广英水泥有限公司财务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29日15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9日15时00分前,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广东清远广英水泥有限公司财务处。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招标人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见下),确保到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公司名称:广东清远广英水泥有限公司
账 号:2018 0215 1920 0013 091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新支行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清远广英水泥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
联 系 人:陈 健 联系电话:13750160313
监督电话:0763-5623027 传真:0763-5623818